数字经济争端解决方式呼唤仲裁规则完善
数字经济争端解决方式呼唤仲裁规则完善
□本报记者 张维
在仲裁界,没有人想要错过这场年度盛会。
在可容纳千人的会议厅里,座无虚席,连两侧的空地上,都有不少人站着听。眼前看到的是不同肤色的来宾,耳畔响起的是不同国家的语言,彰显出这场会议的国际化特色及中国仲裁的强大吸引力。
这场年度盛会,即是9月6日在北京举行的2023中国仲裁高峰论坛暨第三届“一带一路”仲裁机构高端论坛,论坛以“直面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浪潮的国际仲裁”为主题,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共同主办。
“我很欣喜地看到来自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仲裁机构负责人及各方嘉宾齐聚一堂,共同探讨‘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下国际仲裁面临的机遇与发展,展望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下国际仲裁的新趋势,努力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转化为行动、愿景转化为现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于健龙说。
将加快推进仲裁法修订
当前,我国一直在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其中,仲裁的作用日渐强化。
“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是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贸易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高度重视包括仲裁在内的法律服务工作。”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在视频致辞中说。
王振江表示,司法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法律服务业实现较快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为国际经贸往来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下一步,司法部将加快推进仲裁法修订,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完善国际化仲裁制度规则,加强涉外人才培养等工作,推动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
除司法部外,最高人民法院也是推动中国仲裁事业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
“司法依法对仲裁进行支持和监督,是维护仲裁公正和裁决执行力的坚强后盾,更是提高仲裁公信力、促进仲裁业健康长久发展的有力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在致辞中说,最高人民法院始终把仲裁这一纠纷解决方式作为多元解决纠纷机制建设中的最重要内容,始终秉持支持仲裁发展的立场。
据了解,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仲裁司法审查归口办理机制和仲裁司法审查报核制度,规范仲裁司法审查程序,统一裁判标准,先后出台多份司法文件支持仲裁制度的创新,积极参与仲裁法修订工作,加强仲裁区际司法协助,积极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支持仲裁的健康发展。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采取个案答复与典型案例、年度报告发布、审判业务培训等方式指导全国法院正确理解与适用国际公约与国内立法,公正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今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法院还专门进行了“关于新形势下推动仲裁健康发展”的调研,针对影响和制约仲裁发展的六个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应措施。
刘贵祥透露,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在这个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实现调研成果的转化。
“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地依法履行和监督仲裁的司法职能,不断推进仲裁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保障和促进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壮大,司法与仲裁,共同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同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刘贵祥表示。
打造中国仲裁国际品牌
良好的环境,助推中国的仲裁事业大踏步前进,发展态势良好。在处理国际商事纠纷,维护国际经贸稳定,护航“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参与全球治理等方面,仲裁正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其中,不断成长与壮大起来的以贸仲为代表的中国优秀仲裁机构功不可没。
据于健龙介绍,中国贸促会附设的贸仲是国际上主要的常设商事仲裁机构之一,也是中国最早设立的涉外仲裁机构。贸仲长期致力于促进国际商事仲裁发展,审理了以国际商事争议为主的仲裁案件6万多件,当事人涉及150多个国家和地区,裁决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的承认和执行,以其悠久的历史、卓著的业绩奠定了中国仲裁的领先地位,打造了中国仲裁的国际品牌,铸就了中国仲裁的公信力。
在向内与向外的两个维度上,贸仲都扮演着“引领者”的角色。近年来,贸仲打造了中国仲裁周、中国仲裁高峰论坛、贸仲全球仲裁员大会、“一带一路”仲裁机构高端论坛、“贸仲杯”商事仲裁、国际投资仲裁两大赛事等一系列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活动,广泛开展国际仲裁法律交流合作。贸仲自2009年开始受邀担任联合国贸法会观察员,积极参与联合国贸法会相关工作。贸仲还是国际商事仲裁机构联合会的唯一中国仲裁机构成员,也是亚太区域仲裁组织的创始成员和主席团成员,是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的创始成员和现任主席单位。
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之际,贸仲再次展现出“引领者”的风范——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仲裁机构高端论坛,发布“一带一路”仲裁机构法律查明合作机制并举行启动仪式。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认为,继2019年贸仲牵头40多家国内外主要仲裁机构共同达成《“一带一路”仲裁机构北京联合宣言》和2021年联合47家国内外仲裁机构发布《北京联合宣言合作机制》以来,贸仲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扩大“一带一路”仲裁法治朋友圈。此次发布“一带一路”仲裁机构法律查明合作机制,是落实“一带一路”仲裁法治合作的最新成果,有助于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截至目前,“一带一路”仲裁合作《备忘录》共有39家合作方,包括来自亚洲、欧洲、北美洲、南美洲、非洲等近20个国家和地区的24家国际仲裁机构和有关争议解决组织。
王承杰建议,共同打造更高质量的“一带一路”争议解决机制,形成更高水平的“一带一路”法治研究成果,打造更高标准的“一带一路”法治对话平台,为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展开新篇章。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间合作交流,不断推动国际仲裁发展,王承杰代表贸仲分别与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和亚洲多元争议解决研究院、蒙古国际仲裁中心(MIAC)、沙特商事仲裁中心(SCCA)签署了合作协议。
“贸仲今后还要不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努力打造面向全球的国际仲裁服务高地。”于健龙说。
以积极姿态拥抱新科技
中国仲裁机构自身实力的体现及在国际仲裁法律交流合作中的努力,都使得这场“预定”的“共享合作机遇,共襄发展盛举,共谋未来新篇”盛会来得从容而自然。
如论坛的主题所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浪潮”为仲裁带来了什么,需要如何应对这些挑战,是国际上多个仲裁机构及专业人士汇聚于此所要求解的问题。
“面向未来,仲裁机构间的区域化合作、全球化合作是大势所趋;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必将为国际仲裁带来巨大发展机遇和澎湃的发展动能。”于健龙说,要把握机遇,把科技产业变革转化为国际仲裁发展新动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5G、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快速代际跃升,数字经济成为全球经济发展关键动能。国际仲裁要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促进科技与国际仲裁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仲裁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降本增效,增强仲裁透明度,将产业变革的时代挑战转化为未来发展的战略机遇。
“过去几十年间,科技进步加速了跨境货物和服务流通,但也给争议解决带来了新的挑战。”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Anna JOUBIN-BRET坦言,为应对科技浪潮,联合国贸法会也正在做相应的工作,比如推进数字经济争端解决方式的应用。
刘贵祥认为,要把握科技革命新机遇,提升仲裁服务能力。如今,包括贸仲、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在内的许多仲裁机构,或修改完善规则明确远程开庭合法性,或推出智能化信息平台,便利当事人参与仲裁。
“当前,能否为当事人在仲裁中提供更加便捷的数据流通渠道和稳定的数据安全环境已经成为体现各国仲裁竞争力的重要方面。仲裁机构只有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拥抱新科技革命,才能赢得更大的竞争优势。”刘贵祥说。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建议,仲裁界要不断跟进完善仲裁法律规范和仲裁庭审规则,善用科技,大力推动智慧仲裁建设,充分发挥调解独特作用,促进全球多元争议解决机制的发展、创新与重塑,护航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
王承杰表示,新一轮科技革命正深刻影响全球经济结构,新经济新产业将成为国际争端解决的重要蓝海,国际仲裁基于其特有的属性与优势,在化解国际商事纠纷、优化国际营商环境、推进国际法治建设等方面将发挥更大的作用。贸仲将秉持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与国际仲裁界共同努力,开辟国际仲裁全球化发展、合作的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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