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等三部门发布第二批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最高检相关负责人表示,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的“国事”,对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的职责作用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办案中,检察机关应主动评估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状况,联合相关部门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过程中,要动态评估家庭教育指导效果,根据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动态调整家庭教育指导方案,确保实效。
该负责人建议,针对类案背后反映出的农村地区家庭教育指导力量薄弱的问题,要立足职能,联合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专业力量,夯实农村偏远地区的家庭教育指导基础,建立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
此外,该批典型案例中还有很多具有借鉴价值的经验做法:检察机关通过改变监护人教育方式来推动孩子转变,重塑家庭支持体系;在办理监护侵害案件、对待“问题父母”时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将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与监护人家庭教育指导相结合,提高罪错未成年人矫治成效;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助力探望难题破解,不让孩子成为父母复杂关系中的“夹心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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