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首个强制执行研究中心成立
从理论探索、实践创新的角度,完善制定强制执行法,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是一个具有强烈现实意义的重要课题。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执行局局长郭正怀表示,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成,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有着重要意义。
“设立强制执行研究中心,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针对性。”郭正怀说,中心要充分发挥湘潭大学法学院的学科优势,构筑一支成熟稳健的优秀团队,在理论上不断研究探索,在实务中积极实践创新,将理论联系实际的最新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推动法院执行工作现代化,为早日切实解决执行难作贡献。
据悉,湘潭大学法学院是湖南最早开展强制执行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的院系,拥有良好的学科基础。此次成立的强制执行研究中心,将依托该学院优势学科资源,与法治实践工作部门深化合作,着力推进强制执行的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共同编写强制执行理论丛书,探讨强制执行疑难案件,举办强制执行学术会议,培养强制执行人才,推动强制执行立法完善,加快强制执行法立法进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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