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办案助力金融反腐 放大“室组地”叠加效应
“董福海案的成功查办,得益于‘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的统筹协调下,该纪检监察组与天津市纪委监委联合对董福海开展审查调查,三方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案件查处顺畅高效。
据介绍,联合办案机制有效发挥“室”牵头抓总、“组”熟悉情况、“地”攻坚突破的优势,通过打通各环节之间的断点堵点痛点,增强各项工作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弥补派驻纪检监察组专业性不足、力量薄弱的短板,有效解决了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查办案件协调取证难等问题。
“董福海案,问题发现源自一份案件线索移送函。”该负责同志介绍,北京市纪委监委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发现了董福海涉嫌受贿问题线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将董福海案件指定天津市纪委监委管辖,由该纪检监察组与天津市纪委监委联合办理。
在案件内审外查中,天津市纪委监委发挥经验丰富、办案力量强的优势,选派专家与董福海及相关涉案人员开展各类谈话300余场,制作笔录200余份,精准调查取证,推进案件查办。驻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凭借对金融业务的了解,高效调取相关凭证、资料,梳理代持账户亲属数十人、资金账户近百个,全面建立人物关系图、家庭财产图、资金流向图,强化数据分析和信息支持,撰写线索分析报告30多份,为内审提供新的证据和线索40多条。
在“室组地”协同联动下,审查调查工作进展顺利。“目无法纪,心无敬畏,‘亲’‘清’不分,靠信贷吃信贷,靠基建吃基建,将组织赋予的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董福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违纪违法事实被彻底查清。经中国农业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董福海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天津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依法处理。
据悉,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以来,驻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探索健全“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坚持重大事项共同研判、重要情况集体会商,坚持线索联合排查,放大叠加效应,一体推进内审外查工作,做到定位精准、统分有别、优势互补。截至目前,运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已严肃查处11名总行管理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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