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Paxlovid未能纳入医保目录 另外两种新冠药谈判成功
据知,今年共有阿兹夫定片、Paxlovid、清肺排毒颗粒3种新冠治疗药品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参与了谈判。其中,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谈判成功,Paxlovid因生产企业辉瑞投资有限公司报价高未能成功。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管理司负责人表示,虽然Paxlovid未能通过谈判纳入医保目录,但根据近期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中的所有治疗性药物,包括Paxlovid、阿兹夫定片、莫诺拉韦胶囊、散寒化湿颗粒等,医保都将临时性支付到2023年3月31日。在此期间,新冠病毒感染的参保患者使用这些药品均可享受医保报销政策。
该负责人称,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经过本次谈判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治疗发热、咳嗽等新冠症状的药品已达600余种。同时,为满足各地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的需要,近期各地医保部门结合当地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又将一批新冠对症治疗药物临时纳入本地区医保支付范围。总体来看,医保报销的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用药品种丰富。
负责人还表示,近期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印发《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指引(试行)》,对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需的新上市抗病毒治疗药品,采取全周期多层次的措施引导企业公开透明合理定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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