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
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
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
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等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
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
“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等渠道
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通过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两个账户开立后
就可向资金账户缴费、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
年缴纳上限12000元,缴费即可享受税费优惠
可购买包括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
具体金融产品由金融监管部门确定
并将公布产品名单
个人养老金不同于基本养老保险
是政府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
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银行
5家城市商业银行、11家理财公司
14家证券公司、7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和6家保险公司等
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
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才能领取个人养老金
参加人死亡后
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