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法院决定对最大在野党党首李在明不予批捕
据 报道,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部长法官刘昌勋(音)表示,综合考虑保障嫌疑人的防御权必要性及是否有毁灭证据的可能性等原因,难以研判有对其进行批捕的理由和必要性。
本月18日上午,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反腐侦查一部以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外汇交易法》的渎职、受贿、教唆他人作伪证等罪名提请法院批准逮捕李在明。
19日,韩国总统尹锡悦批准了针对李在明的拘留同意请求书。21日下午,韩国国会举行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拘留同意案。由此,法院对李在明进行逮捕必要性审查。
报道称,当地时间27日上午3时50分左右,李在明走出首尔看守所后表示,“首先感谢在这么晚的时间里陪伴我们的许多人,以及还没有睡觉,观看这个场面的国民们,政治不仅是政治家们的责任,也是国民应该积极参与的事务。”随后他补充说道,“虽然后天是中秋节(韩国称‘秋夕’),应该是快乐的时刻,但我们的国民生活、经济民生问题确实非常困难。希望政府、执政党和整个政治圈都能成为给国民带来希望、对国家未来有帮助的存在。”
据悉,在拘捕令被法院驳回后,李在明将回到医院继续接受康复治疗。此前,他于8月31日至9月23日绝食,要求执政阵营全面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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