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前高官: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20年,中国同东盟合作升级
今年是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的10周年,也是中国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20周年的日子。该条约是由东盟创始成员国于1976年制订的一项基础性和平条约,体现了东南亚国家之间和平共存、友好合作的普世原则。它除了促进缔约国之间的和平与合作以外,也同时成为该地区乃至其他周边国家之间经营彼此关系的指南。2003年,中国成为第一个加入该条约的(非东盟)国家。此后,中方一直严格遵守相关的条约原则,它与中国参与全球事务的准则基本是一致的。这其中包括:
·双方尊重彼此的独立自主、国家主权、关系对等、领土完整、民族特征等;
·所有国家可不受外界干预和胁迫,行使求取生存的权利;
·不干预他国的内政;
·以和平方式解决分歧与纷争;
·摒弃武力威胁;
·促进高效合作。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是东盟与其伙伴之间互不侵犯与合作条约,旨在为该地区建立“非战区”,实现共同发展与繁荣。这一理念与前不久中国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有异曲同工之妙。该两项倡议是中国应对全球挑战的公共产品,有助于加强中国同东南亚邻国在治理愿景上的关系,实现互补。
中国与东盟的合作将超越传统的基础设施建设。“蓝色经济”、“绿色经济”、“数字经济基建”等新抓手势必崛起,并与逐年俱增的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互相争辉。这将持续使中国和东盟在未来几年仍然是彼此最大的贸易伙伴。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RCEP) 的全面实施,双方经济的相互依存度和多维化也势必会日益增强。
在当前积极乐观的氛围中,备受举世欢迎的全球发展倡议能让中国走出经济援助和基建合作的维度。中国在帮助实现《东盟共同体2025年愿景》中可发挥重要作用,进而为其他地区构建命运共同体树立典范。对此,中方表示愿同各方一道,推动全球发展合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当东盟成员国都将中国视为重要的经济伙伴,或许它们对中国准备在区域安全方面扮演的角色感到难以想像,更遑论是全球的安全体系了。诚然,长久以来,中国参与的全球事务都是清一色经济导向,根据联合国决议外派维和部队,可说是罕有的例外。与此同时,当下普世对于大国安全关切的惯性解读不外乎是认为,大国大多只是志在组建多边的军事安全联盟,或在境外驻军而已。
近年来,西方一再妖魔化中国的军事建设,并喧染为“实现扩张主义野心”的前奏。这在东南亚地区引发了一定程度的疑虑,进而滋生出了所谓对华的“对冲外交”。中国继提出全球发展倡议之后,全球安全倡议的横空出世,虽似出乎国际社会的意料,可它的主张又在情理之中:中国坚持“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诚然,没有和平就没有可持续发展;没有可持续发展,就不会实现长久和平。《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强调创建和平环境,以谋求发展,无疑是印证了这一“和平发展观”的智慧。
近日,中国促成了伊朗和沙特阿拉伯这一对世仇的和解,震惊了整个世界,因为这是普遍认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故赢得举世瞩目。这预示着全球安全倡议将继续发挥作用,可进一步广泛用以调解当前世界各地存在的冲突。全球安全倡议是令人耳目一新的概念,它提出了全新的安全架构,秉持安全不可分割的原则,主张一国安全不应以损害他国安全为代价。在这样一个共同、全面、合作、可持续的框架下,各方的安全关切都应在相互尊重、开放融合的前提下得到充分的考量。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所述及的多项基本愿望在《全球安全倡议概念文件》中亦有体现。中国一贯奉行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联合国宪章》神圣不可侵犯、和平解决争端等价值观。此外,中国更是从未将其治理模式强加于他国。“颠覆他国政权以求变”毕竟不是中国政治基因的元素。
与此同时,中方愿率先签署《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这对东盟乃至世界来说,都是值得赞誉之举。迄今,中国是唯一作此表态的国家。中国对“无核”的态度在《全球安全倡议概念文件》中更获进一步的体现,“核战争打不赢也打不得”。这一呼声响应了全人类对核武毁灭世界的余悸,尤其是俄乌战争的核威胁阴影依然存在。
这期间,西方国家的舆论造势又会活跃起来。全球安全倡议或被冠以中国试图取代美国主导地位、颠覆国际秩序的新动作。最近在中国斡旋下,沙特阿拉伯和伊朗达成和解,这一胜利更令美国寝食难安。东盟可能又会陷入面对中美博弈必须选边站队的窘境。美国愈发对它的单极霸权地位或被取代而倍感威胁。尽管如此,美国不能以此为正当理由,迫使东盟十国放弃这项对己有利的倡议,因为全球安全倡议有助于加强《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安全架构。毕竟,东盟应该关心的是为它6.5亿人民创建一个安身立命的家园,而不是为一个千里以外,以“世界警察”自居,只图捍卫其霸主地位的大国煞费思量。
在《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框架下,东盟至少可以寻求加强与中国在应对非传统安全方面的合作。这与全球安全倡议的原则是殊途同归的。当前面对的粮食安全、能源安全、跨境犯罪、气候变化等多重安全风险,都是中国与东盟在传承《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精神的基础上,把“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提升到更高水平的新维度。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