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拟扩大香港职业资格认可范围
《措施》明确,允许取得认可香港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人员,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以香港职业资格名义直接为海南自贸港内企业和居民提供相关专业服务。据悉,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包括卫生、社工、文化旅游、建筑、规划、交通、金融等十余个行业。
《措施》还提出多项开放措施,如允许香港仲裁机构在海南自贸港设立业务机构,开展相关涉外仲裁业务。允许香港律师事务所驻海南代表机构从事部分涉海南的商事非诉讼法律事务;鼓励香港银行在海南自贸港设立分行或代表处,香港保险公司设立独资保险公司或香港保险公司分公司;鼓励符合条件的香港金融机构在海南自贸港设立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海南计划支持香港专业服务业企业在海南自贸港举办具有全球性和全国性的会议、论坛活动,将其视同境内企业给予相应扶持。
根据《措施》,海南自贸港主要经济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将主动聘请在海南可以执业和展业的香港专业人员或机构。海口、三亚等市县对来海南自贸港的香港专业服务企业和人才在办公场地、人才落户、子女入学、财政支持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海南省商务厅介绍,目前其他自贸区实施的专业服务市场开放措施,待报国务院批准后也将在海南自贸港实施。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要求推进服务贸易自由便利,给予境外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加快推动向香港开放专业服务业市场,是海南自贸港推动制度型开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